“自流黑”是指无任何合法手续的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非法流动加油车、黑加油站点等违法违规行为。“自流黑”行为既是安全生产隐患,也是环境保护隐患,还影响成品油市场有序发展,其危害性十分严重。

随着全区成品油“自流黑”治理工作的开展,9月7日晚,赣榆警方通过前期摸排、走访,锁定违法油罐车号码,在赣马古河套查到正在向流动车卸油的油罐车,当地查扣油罐车1辆、流动车1辆,当场抽汽油约2吨,油罐车司机被拘留。
在此,赣榆警方提醒各位驾驶员,加油一定要去手续齐全的正规加油站,这类“自流黑”车辆绝大多数没有安全、环保、消防等手续,一旦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