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商业频道上线.jpg
江阴:未经许可,销售不明来源成品油,罚!
2022-09-30 14:22: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1
听新闻

“对当事人未依法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以及销售无法证明合法来源的成品油的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罚没总额53743元”,这是8月1日江阴市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是根据今年3月1日刚实施的《江苏石油流通管理办法》处罚的第四起案例。

4月26日,江阴市公安局青阳派出所发现当事人魏某通过小型油罐车在青阳镇小桥路和锡澄路交界的路边给路过的大货车加注0#车用柴油,被现场抓获。

经查,4月26日魏某以6.55元/升的价格购买了该批次0#车用柴油3450升,存放于油罐车内,给路过的大货车加柴油。魏某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销售0#车用柴油,且不能提供该批次0#车用柴油合法来源的证明。5月26日,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魏某销售的0#车用柴油闪点大于60,且车内硫含量、十六烷指数不符合GB 19147-2016《车用柴油》的标准。

劣质柴油一般是工厂和维修站使用后的废油炼制而成的,其杂质含量高,标号严重不足,含有水、含硫超标,对柴油车辆的燃油系统和柴油发动机有极大的危害,会造成滤清器和喷嘴的堵塞,造成混合气过浓。堵塞油路的结果会造成发动机无法启动,还会导致高压泵和喷油嘴的损坏,对车辆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使用劣质柴油将大大降低发动机的性能,并产生大量的焦炭,对发动机的内部部件造成损坏。

后续江阴市将进一步加大成品油违法经营处罚力度,严抓、严罚、严管,进一步凝聚合力、提升整治成效、优化市场环境,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发展。

标签:成品油;柴油;零售
责编:戚阜生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