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记者 戚阜生)今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实施,它将是我国在实现民族复兴征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日子。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江苏省公共关系协会召开专题座谈会,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作为江苏省公共关系协会乡村振兴工作委员会的乡村振兴系列活动,邀请来自三农、法律、金融、文旅等各界的领导和专家以及乡村基层工作一线的代表20多人共同参加了座谈会。
南京市政协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严震律师总结了乡村振兴促进法中有关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保护、组织建设、乡村融合、扶持政策、监督检查等八个方面的十二个亮点,并进行了重点宣讲。
江苏省委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江苏省农科院农经所所长朱方林博士在解读乡村振兴促进法时,提出了要用“大历史观”来看待乡村振兴战略;要从五个方面深刻理解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历史意义;朱方林博士在解读中重点分享了乡村振兴促进法的“五大”主要特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理,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乡村融合发展。
座谈活动在生态优良,景色秀美,远近闻名的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工作基层一线的江宁横溪街道横山村举办,应时应景更具意义。
作为奋斗在乡村振兴一线的基层干部,江宁区横溪街道横山村党总支书记/横山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徐颂涛做了“横山村实施乡村振兴发展的情况汇报”,横山村依托优越的生态资源,始终践行“两山”理念,致力于振兴五大产业,建设五大横山,加速横山产业升级、颜值升级和文明升级,向大家展现了一幅横山村乡村振兴的美好画面。
2021年是我国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的元年,通过学习交流大家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制定和正式实施标志着乡村振兴工作从起始之初就有法可依,它强化了对乡村振兴的法治保障,对加快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目标任务,推动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江苏省公共关系协会会长黄世平在总结时指出对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座谈和学习是一个良好的开端,贯彻践行则是一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需要我们确定目标、积极践行、久久为功!并希望大家以此为起点,今后在乡村振兴的伟大事业中多做一些务实、扎实和有效的工作,做出积极贡献、实现更好价值!
江苏省公共关系协会乡村振兴工作委员会于5月19日在江宁区钱家渡正式揭牌,本次专题座谈会是乡村振兴工作委员会围绕乡村振兴主题开展的又一次主题活动。